来源: 时间:2022-01-18 18:01:26 阅读量:
去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同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三有”争创活动,注重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实施“暖心救助”,建立“1234”工作模式,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我院一是围绕一个“暖心救助”品牌。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创建“暖心救助”司法救助工作品牌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模式,明确了工作重点,同时注重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相互促进,确保品牌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实现“应救尽救” “应救即救”两个目标。针对以往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不明、救助不及时的现象,确定了只要符合被害人实际损害系由刑事侵害直接造成或引发,无法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获得赔偿、补偿的,以及生活发生严重困难三个方面条件,即可获得救助。
三是突出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脱贫户、退役军人三类重点群体。结合“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
的意见》,确定未成年人、建档立卡脱贫户、退役军人三类人群为救助重点,同时对残疾人、留守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对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依法依规予以救助。四是制定四项工作举措。一是宣传再加强。通过“两微一端”、下乡宣传、宣传报道、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司法救助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尤其是案件受害人了解司法救助政策,主动申请司法救助。二是沟通再加强。加强与本院业务部门、案管部门的沟通,主动发力,拓宽案源线索。三是程序再简便。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外出务工人员、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主动上门受理”等服务,让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最多跑一次”。四是措施再创新。对近年来救助过的受害人进行回访,了解司法救助效果,询问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
该救助模式自开展以来,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救助对象均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7万元,对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院将用足用好“暖心救助”工作品牌,既依法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又真情关注案外情况,主动为被害人排忧解难,彰显检察温暖。
作者:谢魏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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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