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

来源: 时间:2021-11-26 14:57:46 阅读量:

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

 

某日22时21分许,牛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西咸新区上林桥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醇浓度为104.2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牛某某血醇浓度较低,且未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系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审查时发现牛某某系一家小型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社会提供了20余个工作岗位。公司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鉴于案发前其一直表现良好,在其被取保候审期间仍积极履行企业职责,确保企业安全有序运行。长安区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本案的办理中,检察官坚持依法办案和自觉服务大局相结合,强化民营企业保护,有力维护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李红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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