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24 17:40:19 阅读量:
为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1月23日下午,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听证室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杨某某涉嫌盗窃案、胡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等两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该院检察听证室建成后的首次投入使用。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孟伟主持,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办案人,涉案企业代表、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先后介绍了两起拟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等方面进行了说明。承办检察官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构成犯罪。但二名犯罪嫌疑人均具有犯罪情节轻微,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达成刑事和解等量刑情节,遂提出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随后,侦查机关办案人、涉案企业代表及被害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两名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当场进行了悔过。三名听证员逐案发表了听证意见,同意对二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了积极面对,吸取教训,深切改过的希望。听证员认为这两起案件的办理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有效地化解了邻里矛盾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还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的行为予以高度评价。
作者:滑艳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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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