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23 16:47:38 阅读量: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专门设立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领域的新业态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泄露个人信息的问题,让骚扰电话、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杀熟”、“人肉搜索”等有机可趁。相关的侵权行为多发易发,取证难、维权难、治理难,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11月18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是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米脂县人大法制工委主任崔贤、副主任姬虎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
此次公开听证案件系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高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出售公民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供他人注册网络账号,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介绍了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公告的有关情况和案件审查意见,并重点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向听证员阐述案件的主要证据。
听证员就高某的行为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了交流发言,并依次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高某的行为应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置公益诉讼条款,彰显了国家强化多元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坚定决心。米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为个人信息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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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