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洛南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文件要求,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电话、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做到了案件信息应公开全公开的要求,检务公开工作收到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检察法律文书公开三个方面。
案件程序性信息是指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告知、送达、公开宣布等职责。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查询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是指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或者其他重要案件的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信息。
法律文书公开是指,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开向社会发布。
但是以上案件的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信息内容,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检察机关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洛南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不断增强协作配合,持续推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及时、规范、应公开全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据统计,2021年元月至十一月,该院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1件,公开法律文书121份。
作者:赵亚军 郝兆龙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