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23 16:31:00 阅读量:
“真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及时解决了我们生活的困难。”近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案中的三名被害人发放了三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三个月前,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福银高速西安方向路段,司机张某某因疲劳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了乘车人员李某、严某、杜某三人严重受伤。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在了解到三名被害人在事故后面临着生活的困境,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将该线索移交给第五检察部办理。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三名被害人家中实地走访。经了解,被害人李某因车祸导致右手食指截肢,中指伸指肌腱受损;被害人严某是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因车祸导致脑震荡;被害人杜某天生听力障碍,二级残疾,是村里的五保户,因车祸导致其颈椎、腰椎、肋骨多处受伤,后续仍需治疗。三名被害人均为家中唯一劳动力,因车祸受伤都无法外出工作失去了经济来源,而肇事车辆只有商业险,肇事者又没有赔偿能力无法赔偿,原本就不富裕的三个家庭因这起事故更是雪上加霜,一时间陷入了绝境。承办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他们三人符合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以解决三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省院“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品牌意识,始终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当作与救助申请人的“连心桥”,化解矛盾的 “减震器”,弥合社会关系的 “黏合剂”,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传递司法温情。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1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
作者:焦守教 刘妙元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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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