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18 17:21:59 阅读量:
为进一步转化和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近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为9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9名被救助被害人涉及案件有故意杀人案、过失致人死亡案、故意伤害案等等,绥德检察院都是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统一办案程序,规范案件审查,拓宽救助渠道,精准救助了一批因案致贫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涉案群众,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权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由国家给予司法救助,既彰显了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作者:米康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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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