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开创司法救助新格局

来源: 时间:2021-11-02 16:47:25 阅读量: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开创司法救助新格局

 

近年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以往国家司法救助的薄弱环节和被动局面,转变国家司法救助执法理念,积极开拓司法救助渠道,推动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形成了理念转变、程序前置、线索拓宽、侧重救助和矛盾化解的司法救助新格局,在司法救助领域取得了新突破。近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件46人,发放救助资金共计74.2万元,司法救助案件处于全市前列。主要做法是:

一、转变司法救助执法理念,开创了“321”司法救助新格局。

由于宣传和认知等因素的限制,主动申请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少之又少,为了扭转司法救助的被动局面,绥德检察院决定改变坐等靠等传统思想观念,一改常态,变被动为主动,开创了3主动2免费1上门的“321”司法救助服务新格局。3 主动是指主动搜集线索,主动联系救助对象,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免费就是指凡需要司法救助对象提供材料的,绥德检察院一律提供免费打印和免费复印。1上门就是指上门服务。绥德检察院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就能为群众办成实事,开展了上门收集救助资料,上门提供签字按印服务,上门发放救助资金等上门服务工作。在上门收集资料时检察人员尽量使用拍照的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回到院里上传到电脑后再打印出来。在司法救助的各个环节需要救助对象本人签字按印的一律由检察人员亲自上门提供签字按印服务,救助资金申请下来后,全部统一由财务人员将救助金转账到救助对象的银行卡帐户上,并由检察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方才安心。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减少救助对象来回跑路,二是绝对不会出现现金差错或丢或被盗等不必要的麻烦,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如果救助对象无银行账号或紧急情况需要现金的,检察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发放救助金,形成主动上门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新格局,救助对象深情的说“检察院真的是服务到家了”。

二、前置司法救助程序,将司法救助工作贯彻于司法办案的各个诉讼环节。

以往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基本都局限在审判环节,法院生效判决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未赔偿到位的前提下才展开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工作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工作非常被动,判决不生效就无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如果在审判环节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判决书的内容并不体现依法应当赔偿多少实际赔偿了多少,还有多少应当赔偿而没有赔偿,判决书从形式上看就是已经获得了赔偿,检察机关很难依据判决书内容认定是否赔偿到位,还有多少损失没有得到赔付,能否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检察机关又能否超出判决或调解数额进行救助?实践中对司法救助条件的理解和实际操作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惑。然而并不是每一个被告人都有能力赔偿,有的被告人虽有能力赔偿却不愿意赔偿或不愿意依法赔偿,有的被告人根本就无能力赔偿,有的被告人只有部分赔偿能力,有的被告人宁可坐牢也不愿意赔偿,导致不少情况下的调解协议是被害人被迫无奈而达成的,损失并不能全部得到有效赔偿甚至相差甚远,有的甚至连医药费都无法得到全部赔偿,更谈不上什么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陪人费、交通食宿费以及后续治疗等等费用了,因案致贫的现实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被害人拿到判决书后又到检察机关咨询能否上诉、能否提起民事诉讼、能否给予司法救助等等。对于这些情况是否能认为是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如果是又有多少费用是没有得到赔偿的,检察机关能否自己来计算又该如何计算呢?这都是现实困惑。

司法实践中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因为长期治疗无力承担医药费,有的刑事被害人贷款救治无力偿还,有的虽然暂时能够东挪西借,但因案件诉讼时效较长等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赔偿而陷入困境,有的因为垫付医药费导致本来家庭还不错的人家又陷入生活十分困难的境地,有的家庭因为主要劳动力因案致死或致残,家庭生活一下子跌入低谷,没有了任何生活来源,很多家庭孩子上学都成了大问题。他们有的本来就是贫困户,有的甚至是五保户,有的是未成年人,有的是老年人、有的是残疾人、有的被害人因为无法及时得到赔偿或埋怨诉讼时效太长太慢生活压力大大等原因便开始上访甚至是冲击国家机关,或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言语威胁、人身攻击等等各种各样的现实情况和不稳定因素随之产生。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案致贫的实际困难,及时挽救和帮扶因案致贫的每一个家庭,进一步解决这种被迫无奈的窘境,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放在第一位,同时根据高检院省院的数次会议精神要求,绥德检察院经过认真研讨,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创新性开展了司法救助程序前置的新做法,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各个诉讼环节,不再限局于审判环节,启动了在审查批捕环节、审查起诉环节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程序。切实及时解决了不少因案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窘境,缓解了这些家庭的生活压力,起到了雪中送碳的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刑事被害人的认可和信赖,为党和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坚起了大拇指。与此同时司法救助线索也得到了大幅提升,由原来的一年只司法救助两三件提升到数十件以上。

 

三、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全方位贯通司法救助信息。

为了寻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线索,绥德检察院充分利用各方职能作用,通过单位协调、部门对接、法制宣传和社会力量参与以及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优势等方式主动寻找线索。

一是司法改革为司法救助线索提供了有效平台。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案管部门和执检部门等合并为第三检察部后,为寻找司法救助线索提供了一个非常有效的平台,第三检察部可以直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案管查询功能轻松的搜寻到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可能需要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线索,改变了原来只能依靠刑事部门或其他办案单位提供信息才能掌握到线索的被动局面,由被动提供变为主动查找,很大程度上也避免了部门之间信息不畅,消息不灵,对接不到位的小九九。

二是应救助尽救助,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经系统查询无法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司法救助的对象,比如是否已经调解处理或是否已经获得赔偿或同案中有无其他遗漏的需要救助的对象等等,通过与承办人对接或与被害人电话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移交或发现一批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司法救助应救助尽救助,不留死角。

三是部门联动,共同发力。为寻找司法救助线索,绥德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机关进行经常性对接希望提供一批有价值的司法救助线索,比如一些因交通事故因发民事纠纷案件判决后无力赔偿的,交警部门对一些一般性交通事故未达成调解协议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信息等,以及在本院各种会议上或线下沟通上发动部门及干警提供线索、挖掘线索,共同为司法救助发力。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司法救助认知度。在每次的法制宣传和县直机关的普法宣传、政法相关业务宣传、“民有所呼,我的所应”等专项宣传和其他宣传活动中,绥德检察院都会单独就司法救助政策进行大力宣传,通过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和政策引导等宣传手段,发动群众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争取及时得到救助。同时绥德检察院还通过案管部门受理案件的的机会,第一时间向送案的公安干警宣传司法救助政策,除此之外还发动全院干警在开展入户扶贫等工作的同时向贫困入户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从各个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获取司法救助信息,提高司法救助的认知度。

五是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通道获取司法救助信息。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无论是对电话接访还是来人接访都会进行充分的沟通,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和发现司法救助线索,获取司法救助信息。2021年3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提供法律咨询的时候发现,前来咨询的人员正是害人听闻的灭门案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检察人员了解到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其父母唯一子女,唯一的赡养人,而其父母都是年过80旬的老人,常年多病,父亲还有癫病的毛病,又是建档立卡的在册贫困户,当即留下了来访人的电话号码,告知其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随后检察官们驱车去了百公里之外的被害人父母家中上门服务,以拍照的方式提取了司法救助需要的相关材料,并予以救助4万元。

六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扩展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绥德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委会、居委会、律师等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公开听证、公开送达、公证宣告等监督案件的机会,向参会人员宣传司法救助政策,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开启搜集司法救助的新线索。

四、以救助贫困户、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为侧重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

绥德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侧重以贫困户和未成年人、残疾人为主要的救助对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困难。近年来,司法救助贫困户13件19人,未成年人9件12人,残疾人3件4人,其中向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3.4万元,向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26.3万元,向残疾人发放救助金7.6万元,占全部救助人数的76.1%,发放救助资金占全部救助资金的77.2%。2020年5月,绥德县公安机关在向绥德检察院移送案件时案管人员了解到本案是一起弟致兄亡的案件,刑事被害人的妻子和大女儿均为严重精神病人,生活都不能自理,大女儿和小女儿又均系未成年人,且小女儿是不满十四周岁在校未成年人,而且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情况十分特殊,了解情况后现场向公安机关送案人员索要了被害人弟弟的联系方式,立即依职权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走访调查时家中情景无法言表,检察官的心情五味杂尘,绥德检察院及时予以司法救助4万元。长期以来,绥德检察院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是贫困户、未成年人或残疾人无一例外地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审查及时救助,既为脱贫攻坚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又为未成年人及特殊人群保驾护航,送去了检察温情,履行了检察责任。

五、司法救助有作为,信访案件可化解

绥德检察院除了救助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外,还非常重视利用司法救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和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院领导亲自接访,信访案件化解率百分之百。其中检察长接访的长期在中省市缠闹访的马某信访案件,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解答上访人在法律法规上的疑虑,通过无数次设身处地的耐心沟通、疏导、谈心、交流,得知老俩口年事已高且是长年疾病缠身,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且还有几万元的因病欠债无力偿还。为了解决其生活的实际困难,绥德检察院提出予以司法救助,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还按抚其要保重身体才能安享晚年,信访人很是感动,难得有人跟他这么有耐心的真心交流,信访人拿到6万元的救助金后感激万分自愿息诉罢访,他拉着检察人员的手说,“我太感谢检察院了,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解决了大问题,以后我再也不上访了!”还为检察院亲自送上了一面“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绥德检察院利用司法救助的特殊功能,既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增砖添瓦。

 

作者:刘永平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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