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0-29 15:16:43 阅读量: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一、转变观念,更新羁押理念。今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重点。作为基层检察干警在面对案件量大,社会矛盾等各方面的因素,逐渐更新羁押理念,刑罚适用更谨慎,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查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
二、把握重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羁押必要性专项审查活动主要针对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行为相关犯罪等)在办羁押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三类重点案件。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已对19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变更强制措施14人,依法保障了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加强沟通,做好全面评估。在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中,区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必要时,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等出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全面审查评估,确保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赵燕妮、白媛)
编辑:孙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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