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0-28 10:13:16 阅读量:
2020年1月份,刘某驾驶面包车由西安窜至山阳县城内,采取砸车窗玻璃的手段盗窃他人车内烟、酒等财物后驾车离去。尝到甜头后,刘某于2020年5月份再次伙同王某窜至山阳县城内,利用同样的手段盗窃他人车内烟、酒等财物,并趁夜驾车离开。案发后,侦查人员利用各种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了刘某与王某,并将刘某抓捕归案,但同案犯王某一直在逃。法院最终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21年6月份,在逃的王某终于也被抓获归案,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盗窃数额较大,因王某系从犯,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一审法院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作者:张璇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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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