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酒后莫驾车 触刑又伤情(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11 11:42:10 阅读量:

「检察官说法」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酒后莫驾车 触刑又伤情

 

某日,刘大爷为儿子办婚宴待客之际,喜上心头,席间喝酒助兴导致酒精上头。酒后,刘大爷步行回家,本该睡上一觉好好休息的他,以妻子外出打麻将不在家为由,拨打110报警称妻子等人“赌博”,民警遂表示受理并劝解大爷冷静处理。大爷仍认为民警不重视其举报线索,遂于当晚驾车前去报案,后经依法鉴定,刘大爷血醇含量为125.93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就这样,喜公公变成嫌疑人,好好的一家人有了隔阂。

检察官提示:这起案件的发案过程虽然离奇,但这其中却有着必然性。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酒驾入刑已逾十年,社会大众应该认识到酒后驾车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自身及社会公共安全,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不仅触犯法律,又可能给家人带来种种烦忧,因此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酒后莫驾车,触刑又伤情。( 杜渭翠)

编辑:李朋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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