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检察院与县秦岭办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6-11 21:08:15 阅读量:

 

丹凤县检察院与县秦岭办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秦岭“中央水塔”环境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与丹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并向49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发送文件。

丹凤县检察院与县秦岭办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

 

该《办法》明确要求双方提高政治站位, 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切实增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办法》共十二条。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双方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对方;双方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秦岭生态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以“信息共享”打破监督壁垒,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该《办法》的出台,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丹凤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认真执行《办法》规定的各项内容,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当好秦岭生态保护卫士。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黄慧芳)

责编: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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