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人大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5-09 11:35:56 阅读量:

咸阳市渭城区人大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2020年5月8日,咸阳市渭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提交的《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咸阳市渭城区人大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检察长王平信列席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对《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认为区检察院能够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案件办理,较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咸阳市渭城区人大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副检察长崔立伟作公益诉讼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解决公益诉讼拓展领域、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等问题,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依法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担当,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决定》从提高思想认识,拓展案件范围,保障调查核实,加强检察建议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机制,明确诉讼请求,加强联动配合以及强化监督落实等9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同时要求区检察院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办案质效和主动加强协作配合三个方面来落实《决定》。这是咸阳市渭城区人大首次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决定,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拓展方向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助力。(第四检察部 王腾 左晓青)

责编:陕西法制网 李朋

值班主任: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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