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4-29 19:23:05 阅读量: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公正性,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28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就冯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召开案件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法院法官代表、律师代表、村民代表等15名代表参会,会议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孜平主持。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冯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侦办情况,冯某某所居住的村民代表介绍了冯某某的现实表现情况。承办检察官对非法持有枪支罪进行了释法说理,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检察机关不起诉的类型以及适用情况。
随后,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法院代表、村民代表等听证人员对案件定性发表了意见,并就案件处理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同时,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严谨的办案程序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态度给予一致好评。与会代表均表示,此次听证会开的非常好,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既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又充分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现实情况,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后,副检察长周孜平表示,召开案件听证会是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的首次尝试,也是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今后,我们将以此听证为起点,进一步加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检察权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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