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4-28 22:54:19 阅读量:
(通讯员:白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努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作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控申检察是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群众的窗口,直接受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是“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控申检察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 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破解难题,坚持业务导向。深入推进检察环节治安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日、领导批阅群众来信的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息诉罢访信访规定,在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上下功夫,建立7日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加强信访数据分析和研判工作,充分利用好信息化和大数据,围绕控申举报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分析信息、研究对策,不断提高控申检察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矛盾焦点,依法化解信访。加快推进网上信访系统2.0平台建设,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审查受理体系,以化解信访矛盾为重点,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建设,加强诉源治理,构建案前风险评估预警、案中检调对接化解、案后公开审理说理一体化机制,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通过联合接访、带案下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防止矛盾积累上行,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以办案为中心,保障司法救济。严格按照《关于建立监督纠正重大冤假错案件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对有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及时依法办理。加大公开审查工作力度,拓宽公开审查案件的范围,规范公开答复形式,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参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并对检察环节执法办案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问题意识,通过文书公开、末端评查、反向审视,让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可触可感可信,保障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司法权利救济,切实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
四、围绕司法关怀,开展司法救助。突出刑事司法救助在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上的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转变理念,让救助服务更亲民,牢固树立救助案件办理责任意识,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注重发挥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保障贫困当事人获得救助的权利,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融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社会帮扶于一体的联动救助工作模式,充分发掘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成果运用潜力,整合时间、空间和上下层级资源,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身在外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在线办理司法救助。
五、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分类分层、精准高效做好联络工作,构建新型检察公共关系,为代表委员提供菜单式联络服务。结合代表委员身份、行业分类别“量身定制”联络,为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订阅《检察日报》,广泛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民营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评议检察工作。
作者: 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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