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3-16 21:48:25 阅读量:
十九大以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而基层检察机关是接触群众最多的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加强群众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笔者有以下几点粗浅认识。
一、不忘初心,牢记守护人民利益的检察工作使命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执政的根本宗旨。我们的工作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守护和谐平安幸福的社会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
(一)牢记人民利益至上的意识,需要我们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基层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情况,不仅影响司法公信力、法律贯彻实施的效果,而且影响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因此,要针对当前极少数检察干警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等现象,深入查找和剖析根源,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机制,切实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摆正人民公仆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关系,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与政绩观,不断增强为人民执法、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潜心干实事,甘心做贡献。
(二)守护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需要我们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尤其是对涉恶涉黑案件、网络诈骗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办理,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公共利益;紧紧围绕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我们以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将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愿意不愿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我们思考问题、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其视为衡量各项检察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按照知民情、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的基本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当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诉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做到打击犯罪务求彻底、法律监督务求实效、公益诉讼务求利民,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保民、利民、惠民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心理认同和全力支持。
二、完善群众工作的制度措施,实现检群关系良性互动
(一)加强群众工作,本质就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此,检察机关必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和实效,做到监督不到位不罢休,对经调查核实的群众申诉的案件,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信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检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心,建立并规范检察机关积极主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新型民生检察机制,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加强群众工作,关键是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畅通民意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既是确保检察机关为民监督的主观意愿与客观效果高度一致的必要条件,更是新形势下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由之路。为此,检察机关必须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利益和诉求的表达与实现机制,畅通民意渠道。要完善检察长接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等,广泛搜集人民群众意见,了解人民群众意愿;要健全来信来访、投诉申诉、线索举报等专人处理、限时办结、跟踪反馈制度,尽可能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理性诉求;要完善咨询查询、疑案解答等阳光检务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诉求。
(三)加强群众工作,重点是解决联系群众不紧密的作风漂浮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深不深、联系紧不紧,是衡量和检验检察干警政治上是否坚定成熟的重要标准,是群众工作做的好不好、检群关系是否和谐融洽的决定因素。检察工作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必须立足密切联系群众就是坚持党性的高度,不断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感;要树立和保持好深入基层、深人群众的作风,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通过巡回办案、调查回访、法制宣传、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形式,身人基层一线、心系群众利益,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察民实情、知民冷暖、解民困窘,真心实意地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三、增强服务民生的能力素质,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
群众工作做的好坏,根本而言取决于能力素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既是为了人民群众,更要依靠人民群众,最终还得接受人民群众检验。因此,必须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为贯彻群众路线、提高服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一)加强群众工作,需要我们加强法律监督技能培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和为人民服务的主要载体,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这个中心进行。要紧密结合法律监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制定并贯彻法律监督能力素质建设规划,配套实行案件评查、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业培训、人才选拔等制度,营造学习与竞争氛围,增强业务学习的压力与动力,不断提升检察队伍为人民监督和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二)加强群众工作,需要我们加强能力培养,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善于做群众工作,既是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需要,也是法律监督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更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直接体现。为此,我们要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要求,开展好检察干警入社区活动,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在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在一线发现解决问题、在一线沟通与人民群众感情的能力,切实做到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连心;要着力提高检察人员体察群众疾苦、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的能力,以便准确把握社情民意,夯实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要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疏导人民群众情绪、引导和说服人民群众的能力,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加强群众工作,需要我们加强拒腐防变作风建设,永葆人民公仆本色。检察干警身为法律监督的承担者,相对于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临的诱惑更多,拒腐防变的要求更严,腐化变质的影响更坏。加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作风建设,永葆人民公仆本色,是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要突出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全体检察干警正人必先正己、律他必先自律观念,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始终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清廉气节,切实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李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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