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检察院」尽案件管理工作职责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2-25 00:11:23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切实保障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诉讼权利。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积极采取多项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案管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1、积极应对,提前疫情防控部署

2020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月3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管办第一时间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律师接待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案件办理的通知》,规范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案件受理、流转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案管大斤值班电话,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类业务。

「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尽案件管理工作职责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2、加强防护,严格案管部门消毒

第三检察部案管大厅作为对外案件受理、对内分流的窗口是检察院抵抗病毒的“第一道防线”。为保障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身体健康,案管人员“全副武装”上岗,每日定点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并开窗通风,确保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尽案件管理工作职责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3、切实保障,案件受理、流转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案件分流、电子卷宗录入工作,尽量减少办案人员之间的不必要接触。加强和办案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了新冠肺炎期间的案件分流受理工作机制,科学有序分流移送案件的人员,提高受理效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类刑事案件移送有序,避免了解后“扎堆”移送案件可能出现的人员聚集情况。

4、温情接待,引导律师线上办案

第三检察部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案件管理外网邮箱、值班电话畅通渠道,开展辩护代理顸约等事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律师、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权利实现,做到律师阅卷“随到随取随走”。

截至目前,高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已受理案件16件,接收卷宗56册,均做到了“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共电话接待律师3人次,预约提供电子卷宗光盘2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大疫面前不乱阵脚,防疫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第三检察部将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的案件管理工作,为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贡献案管智慧和力量!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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