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9-08-08 17:38:49 阅读量:
8月7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姜杰一行莅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曲利、刑事检察二部未检办负责人王瑜,长安区教育局安全法规科副科长张行、人事劳资科副科长吕欣、鸣犊街办黎明小学原校长杜蓬勃参加了督导座谈会。
会上,长安区教育局安全科副科长张行、人事劳资科副科长吕欣、鸣犊街办黎明小学原校长杜蓬勃分别汇报了本单位、本部门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情况。
随后,未检办王瑜就“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长安院开展的相关落实工作及未检亮点工作做了简要汇报。
在认真听取长安区检察院汇报和现场座谈交流后,姜杰处长对我院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对长安区院办理的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以及联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探索“离监探亲”和“亲情会见”制度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此次督导检查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出阐述,强调“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今年检察机关未检重点工作,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相关工作,并作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与长安区委领导及长安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一号检察建议”的对接工作。
二是立足未检职能,严惩性侵害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罪犯;加大检察建议的效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回复;创新法治宣讲的课件和模式,拓宽受众群体;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落实到个人。
三是探索未检职能新领域,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提前介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探索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离监探亲和亲情会见制度。
四是丰富法治教育基地功能,在实现法治宣传的同时,为青年检察官提供一个集业务交流、培训、创新于一体的平台,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才能。
作者:薛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