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2-04 13:41:44 阅读量:
2018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关于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现有专职档案管理员一名,设档案库房和档案员室,档案库房内配有密集架9组54列,并配备温湿度计、吸尘器、灭火器、加湿器、遮光帘等设备。档案员室配有2台专用计算机、防磁柜、复印机、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装订机等设备。
我院档案室存储档案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存储档案24658条,其中诉讼档案14481卷,文书档案511卷8876件,会计档案427卷,实物档案100件,声像档案227件。今年共编目存储档案1726条,其中诉讼1190卷、文书475件、会计18件、实物26件,并编研《神木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大事记》,今年还集中整理了司法体制改革下一些积压档案,防止了原始档案的遗漏和遗失。
档案工作不仅是一项归档、管理的工作模式,更主要的是它的利用价值。截止2018年11月30日,我院档案管理员在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的基础上,共计借阅档案32人次156卷次,检察档案提供利用高效、及时,查全率、查准率均达100%,且做到了无失泄密及损害单位利益的事件发生,检察档案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今后将继续做好档案的归档整理及保管借阅工作,严格执行档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的“四化”建设,使我院检察档案工作再创佳绩。
作者:高妮 责任编辑:李思科 贺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