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2-04 11:28:41 阅读量:
为了推进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效,全面提高广大干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认同,营造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按照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的《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特制定了本院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将宣传工作做实,做全,做好,让宣传工作助力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开展。
为此,我院实施了多种宣传方式,而且内容充实易懂,效果引人注目。
一是利用电子设备,凸显宣传内容:我院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和法律常识,鼓励群众深挖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引导群众正确识别,积极举报。
二是利用新媒体,扩大宣传范围:我院利用宣传门户媒体,宜川检察的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宣传我院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上级机关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通过新媒体宣传、曝光,形成扫黑除恶斗争的高压态势。
三是多角度,多方式,宣传互动式荟萃:到校园中宣传,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工作的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一些典型案例,使黑恶势力扼杀在萌芽中。在广场、商场、市场、车站、小区等人口较为集中和位置醒目的地方悬挂横幅、印刷标语、张贴海报、并且发放宣传册,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文件精神。
作 者:赵飞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