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2-04 10:23:05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案件管理工作,使案管办的各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宜川县检察院针对涉案财物扣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以下四个方面予以规范。
1、基础设施保障到位。去年已经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和标准建成了涉案财物保管室,室内配有储物柜、保险柜、冰柜、高清摄像头、登记电脑等硬件设备。截至目前,案管办接收的所有涉案财物一律进账入库,进行规范保管。
2、制度建设保障到位。该院制定了《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张贴于涉案财物保管室。《规定》对涉案赃款、赃物、证物的接收、保管、移送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尤其要严把赃款、赃物、证物的“进出口”,使赃款、赃物、证物能够“进得来”,也能“出得去”,确保涉案财物的进出库安全。
3、日常管理规范化保障到位。涉案财物的管理采取的是专人专柜专场保管制度。在专门的场所,即涉案财物保管室由专人负责涉案财物受理审查、信息登记入库、出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建立涉案财物出入库管理台账,每月进行一次账、款、物的自查,确保台账清楚明白、账实相符。
4、日常自查与专项检查保障到位。每月进行一次涉案财物的自查工作,主要就涉案财物的账、款、物是否相符进行核查,确保赃款、赃物、证物的台帐记录与实际款项、实物相符合。除了自查,还会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绷紧规范处理涉案财物这根弦,保证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始终在正确规范的方向上运行。专项检查采取个案检查的办法进行,检查小组抽调一个案件,就此案的涉案财物在登记入库、调用、出库及日常管理中是否规范,有没有出现不合规定的情况出现等进行检查。
作者: 王文平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