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30 13:40:30 阅读量:
2018年以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坚决落实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责任和法律监督职责,严审细查、坚决亮剑。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案件23件92人,已依法批捕20件7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6件99人,已提起公诉23件80人,有力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区追赶超越、引领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专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组建专门办案团队,明确打击重点、方法措施,确定岗位工作职责。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保障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夯实到位。
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坚持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为办好涉黑涉恶案件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制定《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实施办法》,规范提前介入工作的原则、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突出检察意见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该院主管副检察长先后带领员额检察官参加“5.15”寻衅滋事案和“5.24”寻衅滋事案案件讨论会15次,切实引导侦。有效保证了案件报捕后顺利批捕,又防止了案件移送起诉后出现不必要的退查。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和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联合制定下发《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工作衔接机制》、《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特别是在办理“2.2”、“5.15”、“5.24”重大复杂涉黑涉黑案件中,积极牵头组织专案研判会,邀请公安、法院部门主要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参加,就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切实统一思想,统一证据标准,确保案件侦、捕、诉、审各环节紧密衔接,快速高效,达到惩处涉黑涉恶案件“稳准狠”的打击效果。
强化请示汇报,提高办案质效。严格落实市院王万兴检察长指示精神,在对涉黑涉恶案件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前,及时将案件讨论的倾向性意见向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进行汇报和请示,综合考虑市院的指导性意见后再形成最终决定,从而达到统一思想,上下联动的效果。同时,及时向区扫黑办报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工作数据、档案资料。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全面客观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果,确保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尤应荣 刘青松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