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平利:检察建议的“刚性”探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8 11:17:33 阅读量:

高检张军检察长7月下旬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要把没有硬性要求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过去的一个多月来,平利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强化检察建议“刚性”化作了一些有益尝试。

8月初,针对美团网平利站和入网餐饮服务者未按《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其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主要原料名称等信息行为,平利县检察院及时发出规范化检察建议书,督导该县市监局对涉事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不到一个周,154家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整改,规范了经营行为,有效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这是对该院“刚性”检察建议成效的一次实践检验。

8月2日,该院一次常规“检察大讲堂”上安排了一项不“常规”的工作。“从本月开始,检察建议严格制作程序,使用统一标识、编号、格式,由分管领导统一审批,增强检察建议内容的释法性、说理性和严谨性。”该院检察长陈猛郑重宣布。次日,一份印有统一红头格式、统一文号的检察建议书送达到县市监局,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拉开序幕。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应通知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参加,同时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可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相关单位等人员参加。8月20日,经反复研究论证可行前题下,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规定(试行)》出台,前边是该规定第六条的一部分内容。《规定》的出台,将为检察建议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把以往“文来文往”的检察建议变成面对面公开宣告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设在院一楼的检察建议宣告室改建工程正在紧锣密鼓进行,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一套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组合拳”已打出。

“下一步,我们还将强化与县人大的请示汇报力度,尽快助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建立检察建议和被建议单位的书面回复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同时加大与县纪委监委联动机制,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案件通报、案卷查阅等方式,强化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陈猛对检察建议“刚性”探索是这样思考的。

(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梁华)编辑:李思科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