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8 10:29:31 阅读量:
屈媛媛,女,汉族,1981年9月生,共产党员,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靖边县道德模范”,“榆林市好人”。
不伤法意,不绝人情,务实工作。屈媛媛从2004年8月份加入检察干警行列后即投身公诉工作至今15年,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她年均承办案件60余件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用自己的辛勤的工作和廉洁自律的作风捍卫了法律的正义,把燃烧的激情奉献给了检察事业。
2010年6月份,她承办了市院指定的全国有影响的横山县“大刀队砍人”案件。在办理此案中,她克服种种困难,无所畏惧,短短时间审阅了20余卷的案件材料,认真制作了60余页的审查报告。从受案到出庭公诉,历经20余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工作,有力地指控了该团伙的犯罪,最终使该犯罪团伙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审判,彰显了司法正义。
“不伤法意,不绝人情,是执法的最高境界”,她承办每一件案件后,全部精细审查了证据,时刻保持严谨细致、求实苦干的作风,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为人民、为党、为社会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于律己,依法办事,坚持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她本着良知和正义公正廉洁适用法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利用职权贪污贿赂之风。在办理数起交通肇事案、故意伤害、盗窃等类案件中,被害人听说给了钱就可以放人,所以特意找到公诉科询问,恳求一定要惩罚犯罪分子,她总是能耐心的给他们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告知他们一定会秉公办案、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让他们安心生活。
在办案过程中,她积极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实现最佳办案效果。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不枉不纵、秉公办案。
从不忘记最初的梦想,朴实无华。屈媛媛一直认为她的工作、生活和万千人一样,只是朴实地生活、踏实地工作,只能用这些简单的话语来描述。但是,每一年每一项她所获得的小小的荣誉背后,都是她付出的努力和汗水的成果。她热爱她从事的的公诉工作,但她也热爱家庭、热爱生活。工作中,她尽心尽职,克服困难,从未有过误工怠工,从未有过报怨。为人妻子,她的爱人是一名消防军人,至今15年他把自己的青春燃烧在军队里,而她把自己的青春燃烧在超负荷的公诉工作中、把她所有的业余时间给了没有硝烟的家庭生活。
她认为她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但是她持之以恒所坚持并践行的言行足以证明她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检察官。
编辑:李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