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检察院依法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4 10:22:54 阅读量:

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审查查明,王某某在一市场内经营一家豆沙饼和干烙等面饼门市。2017年至2018年,王某某为了使豆沙饼和干烙的面质柔软,在加工豆沙饼和干烙的过程中添加含铝泡打粉,并将生产的豆沙饼和干烙通过门市对外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豆沙饼中铝的残留量为732mg/kg,干烙中铝的残留量为191mg/kg,均超过了GB2760-2014规定的铝的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最终法院公开宣判王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不容忽视。今年以来,我院已对多起该类案件提起公诉,并与我市公安机关、食药监管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相互协作、各负其责,形成了打击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合力。在此,我们提醒广大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能够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切莫以身试法。(贺小强)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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