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1 19:09:40 阅读量:
近日,为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平利县检察院与该县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城建局、市监局、卫计局六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意见》共十六条,围绕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了三大工作机制。一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得干预行政机关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每季度向检察机关报送行政执法案件目录、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行政机关办理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供司法协助。三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成立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外,《意见》还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调查取证与诉讼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该《意见》的出台,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互动、达成了共识、凝聚了力量,为下一步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平利县检察院 石媛媛)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