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平利检察:学习贯彻批示精神 做实做强公益诉讼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0 16:28:58 阅读量:

8月14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后,平利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郭青书记批示精神。

郭青书记批示强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郭青书记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为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后盾,院党组要求要深入贯彻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平利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要意,通过“一把手主抓、一体化办案、专班化运行、品牌化打造”,不断完善配套机制,逐步提升办案规范,走出了一条“非试点院——试点院——先进试点院”的特色发展道路,形成了一套科学管用的办案理念。截至目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成功提起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已获法院支持判决。其中,2017年提起2件,实现整个安康公益诉讼零的突破。今年再次提起全省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当庭支持判决。公益诉讼工作被新华社专题采访报道,亮点宣传相继被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关注、转载。(肖飞)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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