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7 17:31:07 阅读量:
8月16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清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清涧县检察院首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本案被告人夏某、吴某通过网络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销售50余万元含有非法添加物的保健食品,其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就被告人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询问,分组出示了证据,与诉讼代理人展开激烈辩论,并对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情之一。清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彰显了检察官对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师凯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