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洛南检察:普法工作 公诉部责无旁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7 10:47:19 阅读量:

   全国普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真正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一直致力于普法工作,助力于平安洛南的建设。

   一、开展庭审以案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总要求,基层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普法宣传责无旁贷。二0一六年至二0一八年八月十七日,公诉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5件622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2件461人,受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件41人,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437件603人,不起诉19件35人。

   在庭审中以案释法,开展庭审教育,是公诉部每位员额检察官一直在秉持的职责。庭审教育更多地体现情、理、法交融,在潜移默化中传递法治正能量。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错误观点以及诡辩,检察官运用法言法语与之抗衡,避免参与庭审的人员误解法律;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不认罪悔改,检察官用案件事实和证据说话,增强其法律意识;针对案件家属的旁听,检察官面对面的传授法律知识,讲解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性。

   在筛选庭审教育案件时,我们侧重具有典型意义的犯罪案件、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等,提高庭审教育的针对性,争取处理一案、教育一片,让‘法制课堂’立竿见影、收到实效。”

   二、开展公诉法律文书说理 

    在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公诉部门把“公诉三书”即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作为释法说理的主要平台,对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和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说服、疏导,消除其心理对抗,增强其法律意识。

   起诉书在全面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主要量刑情节的同时,着重要将认定事实和情节的证据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列举清楚,让被告人和其亲属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给社会和被害人带来的危害,由此应负的法律责任;公诉意见书中的法庭教育部分从案件发生的原因、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刑种、量刑幅度进行详细阐释,让被告人及其旁听群众接受教育,消除对司法机关的误解,减少矛盾;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是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对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后,对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制作专门的文书进行说理释法,通知侦查机关、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促使案件当事人知法明理。

   三、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动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公诉科未检干警案里案外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案里,未检干警积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讯问的时候,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充分保障未成年的诉讼利。

   在案外,自16年以来,依托“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以现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主,公诉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和“检校共建”活动3次,为西街小学、狮醒小学、仓颉中学的师生以及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得到了一致的好评。作者:牛敏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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