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县检察院:成功举办宝鸡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公诉观摩庭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5 15:58:17 阅读量:

 814日,岐山县检察院成功举办了宝鸡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公诉观摩庭活动。市院公诉处及渭滨、凤翔、陇县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并对公诉人的出色表现给予高度肯定。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为岐山县院办理的被告人冯某某等三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庭审前,通过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交换了证据。庭审中,公诉人简化出示了证据,控辩双方主要围绕被告人冯某是否构成自首、炸膛枪支是否为三名被告人原持有枪支开展举证、质证和辩论。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当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对争议焦点进行了严密论证。面对被告人答非所问的辩解,公诉人沉着冷静,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对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予以评价。面对辩护人的辩护,公诉人从容不迫,有理有节地进行答辩应对。同时,公诉人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及在场观摩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提醒大家凡事勿存侥幸心理,严守法律道德底线。

 在庭审结束后的案件评析会上,与会人员对公诉人大方得体的举止、熟练运用法律知识以及条理清晰的当庭答辩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审查细致,在庭审中能综合运用多种公诉技巧,举证、质证环节能把握要害,答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法庭教育感化意义深刻。同时,与会人员也从起诉书中犯罪事实的叙写方式、讯问措辞的把握、答辩技巧等方面对公诉人提出了中肯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该院将以这次观摩庭为契机,以规范出庭活动最佳效果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个措施,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提高公诉人的整体素质和出庭质量。

 

 

稿:侯睿婷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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