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3 17:35:08 阅读量:
近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经认真核实审核,对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吴某某成功开展司法救助活动。
吴某某系该院所联帮扶村汉阴县汉阳镇某村的贫困户。2018年初,吴某某又在一起故意伤害事件中受伤,家中主要劳动力的倒下致使原本清贫的家庭更加摇摇欲坠。密切关注此案件进展的帮扶检察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意识到该案应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当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该院司法救助的部门。经前期审查和后期申请,成功为吴某某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共计3000元。
8月12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温汝洋一行在吴某某的帮扶检察官带领下一起前往其家中,向其送达救助决定书以及救助金,并宣讲相关法律政策,鼓励吴某某勇于面对困难,树立生活信心。吴某某满怀感激地对检察官们说:“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检察官们,是你们带给我生活下去的希望,我一定好好干,依靠国家的好政策早日脱掉贫困户的帽子。”
据悉,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通讯员:凌倩倩)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