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检察院检察长苑伟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并队案件情况发表意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3 13:07:18 阅读量:

 87日上午,临潼区检察院检察长苑伟依法列席临潼区人民法院2018年第12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区法院王佑勋院长主持。我院董宏斌副检察长及公诉部副部长丁永鸣、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龙国强列席会议。

会上,王佑勋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审判委员会履职既是监督也是促进,有益于审判委员会更加公开化、机制化。要充分认识和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对于存在争议的问题,通过双方协作,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统一认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对类型化案件要严格执行上级和本院的规定,确保司法公正。

苑伟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对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知情权才能更有效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检察机关与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有效监督才能促进司法公正。检察机关通过对审委会的运行过程行使监督权,对加强法检两院的配合和制约,实现法检两院让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的一致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最终要达到双赢多赢共赢。临潼区检察院将更加主动的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坚持、贯彻下去,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确保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苑伟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检察机关与法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和益友。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确保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此次会议研究通过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意见》,随后就白某等七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苑伟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汇报后,就案件事实及处理结果充分发表意见,审委会在听取各委员及检察机关的意见后做出表决。

作者:闫静     编辑: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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