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10 19:35:01 阅读量:
“感谢国家对我们一家的帮助,感谢咱检察官。”8月8日,诉讼监督部干警将司法救助资金送到肖某柱妻子的手中时,这个一年前和丈夫一起来到检务大厅时一筹莫展情绪低落的中年妇女终于露出了笑容。
2016年3月份,肖某柱女儿肖某某与山阳县某镇青年杨某在西安认识后恋爱,2017年3月份肖某某回老家与同村青年杨某涛订婚,杨某得知消息后遂于同年3月18日与肖某某在山阳县某招待所见面,后将肖某某掐死,经鉴定肖某某因机械系(扼颈)窒息死亡。
2017年6月15日,申请人肖某柱以家中经济困难为由,向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救助申请,我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全面核查。经入户调查了解,申请人肖某柱全家系贫困户,其夫妇没有固定收入,除种地之外仅靠打零工赚钱,且常年多病,肖某柱儿子儿媳在外地打工,育有一子一女,家庭生活已属困难,其女儿肖某某被杀害后,嫌疑人杨某某因经济能力仅赔偿了人民币1万元,对于这个失去亲人的贫困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院随立即对其进行开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万元。
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5年至今,共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资金 113000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毛翠玲)编辑:刘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