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商南检察院“四个整合”加强生态检察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09 10:36:52 阅读量:

   近年来,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认真贯彻“生态检察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该县生态建设实际,探索建立“四个整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生态检察工作质效,为全县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整合检察职能,加大保护力度。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伐等犯罪,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强化对破坏环境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立、有罪不究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对涉及侵害环境公益的民事案件,要求有关监管职责的部门起诉,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    二是整合内部资源,形成保护合力。从各部室挑选业务骨干成立生态案件办案组,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批捕、起诉等职责,建立生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案件,依法快速快捕,增强打击犯罪的威慑力。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监督资源互通,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整合外部力量,强化联动协作。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凸显打击实效。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两法”衔接机制,定期联合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对检查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查处情况,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拓宽线索来源。四是整合宣传手段,凝聚环保共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印发生态检察宣传资料,及时公开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专项活动。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犯罪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督。(供稿:商南检察院 陈园园)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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