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紫阳县检察院联合七家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意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06 11:03:44 阅读量:

(通讯员:艾华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工作部署,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更有力促进法治紫阳建设。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与七家行政机关联合出台《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以及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将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移送给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出现以下情形可以提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办理的行政案件应移送其它部门处理,受移送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办理的行政案件需要其它相关行政机关配合,其它相关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予以执行”

《意见》规定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行政机关每月向检察机关报送行政执法案件目录、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行政机关办理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提供司法协助。

《意见》还建立了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成立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的出台将与被监督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通过监督,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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