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钊: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06 10:51:46 阅读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和检察改革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新的理念和思想来谋划党建工作,使党建工作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更好地保障检察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创新工作理念,夯实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思想基础

创新是党建工作的活力之源,也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由之路。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胆探索创新党建理念,切实推进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上水平、有亮点。

树立开放党建理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它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之路,也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建工作也是如此,不能关起门来抓,必须打破以往抓党建工作自我循环的工作格局,破除党建神秘感,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模式,以广阔的眼光,广阔的思维,广阔的胸襟来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要组织党员干警到省内外检察机关多走动,多参观,多学习。学习他们开创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大胆探索开放型党建工作机制,畅通党员干警、职工群众参与党建工作渠道,倾听群众心声,扩大群众对党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更加体现干警意愿,提高对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树立全局党建理念。党建工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只有坚持系统整体的观点,统揽全局,整体规划,才能使各个方面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党组每年初按上级院和县委工作大局,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克服以往各支部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打破了院内各支部、部室之间的门户之分,增强了党建工作的“整合”意识,院党组积极整合资源,提高整合性,运用全面系统的观点来思考新时期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凝聚检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充分调动各职能业务部室力量来推进党建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寻找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拓宽党建工作领域,搭建党建工作平台,整合党建工作资源,使党建工作与社会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检察工作发展同频共振,真正达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目的。

树立和谐党建理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组织的和谐,党内生活的和谐,党员干警自身的内在和谐,对于社会和谐要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建设说到底是人的建设,党建和谐说到底也就是人的和谐。党建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激活人的思想,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最高追求价值,把以人为本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始终,进一步使党建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统一、相一致,在重大安排部署上相协调。通过工作互帮,学习互促,活动互联,把党建融入具体活动之中,不断激发党建工作活力,促进和谐党建形成。

二、创新工作载体,激发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内在活力

创新新时期党建工作,必须要创新一系列的工作载体,才能使党建工作更加富有时代特色,才能使党建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才能不断激发党建工作活力。

一是创新党员服务群众载体。要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新要求,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贴近民生、反映民情民意,助力脱贫攻坚这一主题,以“亲民、为民、助民、惠民”为主旨,创新工作方法,畅通信息渠道,积极搭建党员联系群众的平台,不断创新党组、党支部和党员干警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载体。长期坚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接访群众工作制,对上级和县委交办的每一信访案件都及时办理;各支部还通过下乡扶贫,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广泛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创新服务载体,充分激发党员干警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员干警带头,职工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构筑全方位的党员干警服务群众格局。党员通过创新体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办民事,在真心服务群众、真情帮助群众中实践党的先进性,把为群众办事作为党员干警的自觉行动。

二是创新引导群众法治观念载体。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新引导群众法治观念载体,组织开展宪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发放宪法法制宣传资料,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培养广大群众宪法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尊崇宪法、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集民智、聚民心、凝合力,在全院上下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氛围浓厚。

三、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有效措施

改革创新党建工作,是新时期党组和支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新修订的党章要求,大胆创新机制,以高效的工作机制为保证,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创新责任管理机制。创新党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创新责任管理机制。院党组每年对院领导和各支部抓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真实考评,年度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必须报告抓党建责任的情况,在制定落实工作实绩考核和干警政绩考核办法时,把党组及支部“一把手”抓党建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加强党组和党支部党建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协调机制。新的形势发展,使我们认识到,党建工作的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单靠哪一个部门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由院党组统一领导,发挥内设各部室和群团组织的资源优势,形成上下左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建立党组对党建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领导体系,克服部门行为模式,改变单纯依靠支部抓党建的传统模式,把各部室都纳入党建工作体系,确定党建工作职责,形成互相配合,相互促进,资源共享的机制,形成全院抓党建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党群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信任,热情帮助,大力支持开展党建工作。同时,我们要明确党总支、政治部牵头抓总和各部室的具体职责,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协调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交流,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是创新群众得实惠机制。党建工作服务群众才有生命力,我们要把服务群众、凝聚民心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建立健全和完善党员干警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和党性锻炼制度,让党员干警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就是为群众创造实惠的重要性。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新形势下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和帮贫助困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警为包扶的镇村贫困群众捐款捐物。以创新党建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期盼最需要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使党群之间更加和谐,党组织更具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建工作更加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作者: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杨钊 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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