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莉: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应如何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思考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7-13 11:26:46 阅读量: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办案模式、内设机构、检察职能、利益分配均出现重大调整,为更好的发挥案件管理职能,积极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笔者将从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现状及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建议和对策三方面进行分析。不妥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一、案管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现状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建立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案管部门严把案件“进出口关”,案件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初步实行了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一)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实现网上流程监控

   自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我院案件管理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侦监、公诉等各业务部门所受理案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全面记录案件受理、分流、办理和送案全过程,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法律文书、案件数据、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及时管理、监督和跟踪、预警,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参谋作用。同时,协调业务部门、技术信息,征询办案组配置、轮案规则,及时为院领导员额配置办案权限,做到办案网上留痕。设置流程监控员,每天上网巡查,收集、汇总、解答、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应用系统顺畅运行。

   (二)规范受案管理,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受理工作,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明确不捕、退补重报、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特殊情形案件的移送受理标准,细化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分类处理、有序流转的工作措施,对案件质量进行初审。同时,对案件进行统一分案,原则上侦监、公诉案件根据轮按规则随机分配,及时审查办案部门网上流转程序是否完整、案卷材料是否规范齐备,确保案件网上流转规范高效。

   (三)规范涉案款物监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从涉案款物管理来看,我院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涉案款物的登记和管理,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设置专门的涉案款物保管室,制订赃款、赃物管理专门台帐,保障涉案款物的规范管理。从保障律师权利方面看,探索对相关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信息主动推送服务,为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实行接待、会见、阅卷、案卷复印等“一站式服务”,配置律师阅卷电脑,与律师建立微信平台,律师可任意选择电话预约或网上预约的方式,案管部门根据预约情况,提前与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做好阅卷准备。同时,对于律师提出意见的,第一时间安排案件承办人听取律师意见,打造阳光检务窗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案件评查,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注重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始终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追求的目标,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按季度召开公诉、侦监、民行、监所、控申案件质量评查会,从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办案效果等方面入手,重点从事实认定、证据分析论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公开、案卷装订等方面开展全面审查评析,采取个案评查和交叉互查、纸质卷宗评查兼顾网上电子卷宗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案进行剖析,结合实际细化评查规则和等次标准,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积极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纠错、问责、引导”的作用,为干警业务学习提供参考指引,为业务部门提升办案质量提供依据, 实现对案件质量动态、精细化、全方位管理。

   五)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

   该院案管部门依托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司法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把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把重要案件信息主动向社会发布,把法律文书全面向社会展示,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切实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检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工作在人民群众的视野中和关注下进行,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公信。

   二、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历经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双重改革,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案管部门积极探索和完善案管工作新措施、新制度,执法办案不断规范,法律监督不断加强,实现了检察工作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案管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对本院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从实践中看,多为程序性监督,而实体监督少;从流程监控中发现问题多,但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少,导致案管工作的参谋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二)面对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配备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部分干警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熟练,导致案件信息录入填错、报表审核、统计分析等系统操作不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同时,工作运行模式、工作思路、思想观念未从根本上适应改革的要求;

   (三)年轻干警创新意识不强,业务能力、实践经验不足,缺乏系统思维,深入学习检察理论的积极性不高,撰写宣传报道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建议和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案管工作监督职能

   首先,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进行流程监控、动态监督等开展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向检察长报告,并列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改进。对于发现的个案问题,应积极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承办人加强沟通,促使问题得到整改。同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向案管部门进行反馈,确保问题找的准,处理及时到位。

   其次,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管理监督流程标准,使案件从受理到分流、办理和送案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都有章可循,在工作中要求干警对所负责业务做到”熟、准、全”,即所有操作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所有录入的案卡信息、在系统中执行的流程要准时、全面,真正将案管工作做扎实、做细致。

   再次,指派专人抓好业务信息日常监管,对系统受理的公诉、侦监等案件网上录入内容等操作进行核查和监督,对报表反映的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情况、检察业务数据及运行态势进行汇总、综合分析和研判,确保提供的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最后,建立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涵盖绩效考核、晋职晋升、工作过失、不廉洁、追究执法过错等多方面内容,有效防范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鼓励干警潜心钻研

   我院在狠抓案件管理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大调研信息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年轻干警紧盯热点、焦点和敏感领域,多思考、多研究、多总结,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做到人人有目标、人人有任务、人人动手写。一是将调研信息任务全部进行分解,要求各部门撰写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任务清单。二是鼓励干警利用闲暇之余多看法律方面的报刊和书籍,拓宽视野,开拓思路,扩大知识面,摘取题材并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写出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的文章。三是邀请撰写调研信息能手从立意构思、选取素材和结构把握、执笔写作等方面向干警传授其写作方面的经验和技巧,提高干警写作能力。

   (三)强教育、提素质,努力加强案管队伍建设

   每月抽出两天时间加强干警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干警法律监督能力,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组织案管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教育,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促进干警完善知识结构和健全知识体系,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水平。二是注重加强干警思想建设。通过自学和科室研讨的方式,学习高检院、省院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干警对案管业务开展理性思考,提升理论功底,力争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商南县检察院 南莉)编辑:刘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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