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13 10:31:47 阅读量:
(通讯员 刘世文 李红玉)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把保护涉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功能,与社区、学校、家庭以及其他部门加强配合,积极做好三个延伸,共同做好犯罪预防工作。
向涉罪弱势群体帮教延伸职能,通过建立一人一档案的方式实现特殊预防。为更好的实现特殊预防的效果,杜绝就案办案的思想,做到案结事不了,该院对涉罪弱势群体逐案建立了帮教档案,实现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帮教档案具体包括涉案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品行调查报告、回访记录等内容,必要时还包括介入教育矫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犯罪预防的情况。帮教活动与社区、家庭、学校单位等社会力量形成连动,通过聘任个案监督员、提供心理辅导等形式,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弱势群体进行及时、必要的心理辅导、生活引导、学习和就业指导,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实现了特殊预防功能。
向弱势群体犯罪防控延伸职能,通过资源整合达到一般预防的效果。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残联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组建考察基地、帮教基地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派驻检察室建设,与驻地学校、社区建立联络机制,从而有效延伸职能。通过担任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以真实案例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教育;通过“走千访万”、“一村一干警”、带案下访等形式提供法律咨询,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
向弱势群体教育管理延伸职能,通过自身建设提高犯罪预防的效果。结合办案加强对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的调研分析,及时发现教育、治安、残联等主管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问题提交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了犯罪预防工作的发展;结合自身素质能力建设,主动邀请聋哑学校老师为案件承办人传授基本手语等知识,便于主动的同聋哑人进行沟通,拉近双方感情,缓解其排拆情绪。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