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新举措呈现新亮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8 09:16:28 阅读量:

 近日,米脂县检委会讨论通过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查方案》)。《评查方案》是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管理监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评查方案》在内容上呈现多项亮点。

一、拓展案件评查范围,全面覆盖各项检察业务。以往案件质量评查主要针对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本次会议通过的《评查方案》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控告和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判决、执行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全面纳入评查范围,全面覆盖各项检察业务。

二、线上线下双评查,案件质量双规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对案件进行卷宗评查和统一应用系统评查两种方式。统一应用系统内的评查,对于督促办案人员及时上传附件,接受上级院监督检查具有重要意义;卷宗评查对于案卷材料完整性,装订的规范性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助理人员参与评查。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设立两轮的评查,结合工作实际,将在各部门中参与直接办案的助理人员作为案件质量评查助理人员,参与案件的第一轮评查。一方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的形式对助理人员进行了岗位练兵,另一方面对于将评查结果全面、有效的运用在办案过程中具有积极意义。

四、设立评查人才库,全面评查保证评查质量。从全院范围内抽调通过司法考试、具有办案实践经验、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人员作为人才库成员,协助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行第二轮评查,也是对案件实体、程序、释法说理、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为保证案件评查质量提供了人才支持。

五、评先评优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调动办案人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积极性。按照评查案件数量10%的比例确定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并向上级机关进行推荐;对办案业绩特别突出的部门、个人,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对被确定为瑕疵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定为不合格案件,取消办案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对评查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评查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作者:李高兴          编辑:李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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