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追求利益动邪念 携带大量假币被陕西警方擒获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4-19 18:03:41 阅读量:

 为了不劳而获,追求最大限度的利益,购买大量假币,准备带到异地使用或贩卖,路途中被公安机关截获,当场扣押。近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系湖南省道县寿雁镇人,经朋友介绍认识本镇无业人员李某,后听说李某手中有假币,便思忖利用假币去获取利益,于201831日,在与李某验证了假币的质量后,便讨价还价,最后商定以13:100,即13元买100元的价格,一次性用5.95万元人民币购买49.21万的假币。后将购买的假币拿回家,在其家里无人的情况下,将假币用黑色的塑料袋分袋包装,每包五万元,共包了10袋,然后下掉其私家车后的备用轮胎,卸掉轮毂,将假币藏匿于备用轮胎内。2018319日,周某驾驶自己的陕E8249W小汽车从湖南省道县寿雁镇出发经福银高速前往陕西渭南,准备将假币带往渭南使用,途径陕西省山阳县漫川关公安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截获。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周某及其车辆带到汽车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在该车后备箱的备胎内查获假新版100元票面的人民币10包,现场清点共计49.21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货币真伪鉴定,该查获的49.21万元均属于机制假币。假币的使用带有很大的欺诈性,严重妨害了金融管理秩序,也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管理秩序,非法制造假币、出售、购买、持有、使用假币均属我国法律打击的重点,然而犯罪嫌疑人周某因利益驱动,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且持有、使用假币数量属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范围,嫌疑人无视国法,不仅使自己经济遭受巨大损失,身陷囹圄,而且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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