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2 10:21:36 阅读量:
2018年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纪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院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深化宣传和理论研究,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镇安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体要求
1、服务全县大局。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镇安县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全面”要求,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推进队伍建设,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注重民生领域。重点聚焦环境、教育、食药、居住、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不断强化相关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注重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食药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充分发挥好公益诉讼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
3、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及时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在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完善办案风险预警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评估,注意风险防控,避免因办案引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平安镇安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民行监督职能
4、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加大办案力度,在保持一定的监督规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办案质量。善于运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规定的调查核实措施,加强调查核实工作,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全面审查案件,客观评价裁判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要逐项回应。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叙事清楚,焦点明确,分析透彻,语言精炼,内容准确。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规范和优化办案流程,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率。
5、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继续组织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拟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参与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借力排除监督阻力,保证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要注重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以及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其他深层次问题,力争办精品案,办典型案,切实增强监督效果。重点纠正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
6、加强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查办虚假诉讼等案件为切入点,结合审判人员司法责任和职业准则,加强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发现司法责任制审判问责的情形,层报市院向同级法院建议问责,探索建立与监察委等部门的协调衔接机制,主动为监察委对审判人员行使监察权提供线索和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