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对四起袭警类妨害公务案嫌疑人批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1 15:55:45 阅读量: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对四起袭警类妨害公务案共6名犯罪嫌疑人批捕。

1月28日深夜,两男子借酒殴打辱骂夜行的两名女子,巡特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期间两男子又对出警的巡特警队员推搡辱骂,进而殴打出警民警。近日,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二犯罪嫌疑人批捕。

1月29日,洛南县城关派出所三位民警到刘某某家中处理纠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拒绝配合民警调查,拉扯中将民警左手指扭折,致民警左手中指骨折。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捕。

2月9日,刘某将出租车停放在禁停路段,值勤交警上前询问处理时,刘某驾驶车辆将民警拖行数十米,致使值勤交警右小腿皮肤擦伤,右肩部、膝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近日,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捕。

  2月10日,孟姓兄弟二人酒后乘车遇到执勤交警设卡检查,孟姓兄弟拒不配合检查并将两名交警打伤。巡特警大队民警到场后孟姓兄弟仍然拒不配合,继而又殴打处警民警。 近日,洛南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孟姓兄弟二人批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由此可见法律对暴力袭警的态度,对暴力袭警者只有依法严厉打击,才能净化人民警察执法环境,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肖)整理:王亚锋 许兰兰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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