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20 12:42:16 阅读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市院关于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潼关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护航推进精准扶贫攻坚民生工程。
一是成立专门的助力脱贫攻坚机构。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部长张建平任组长,由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杨莉娜、牒峰为成员的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由杨莉娜、牒峰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的政策、法制宣传。深入各乡镇采取定点宣传和走访式宣传相结合的模式,以扶贫领域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针对法制宣传中人民群众提出的具体政策性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登记、归类总结,并与其他相关专业部门做好工作衔接,达到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的目的。同时与县监察委员会密切协作,组织镇、村干部,包村部门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学习,通过观看巡视利剑、走访监狱、四知廉政教育基地起到警示作用,使扶贫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综合分析以前年度检察机关查办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纪委通报的违纪案件,找准在扶贫领域可能出现的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扶贫领域的相关法律咨询、社会治安等问题,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职权范围之外的相关问题,与县监察委员会、民政、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依法尽职尽责,助力脱贫攻坚。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针对扶贫领域的犯罪,加强与监察委、公安部门的工作衔接,依法快捕、快诉扶贫领域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强化该类案件的诉讼监督,使扶贫领域犯罪行为人受到严惩,司法公正得到彰显,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切实维护本地区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梁春强 王俊)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