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9 23:55:18 阅读量:
(通讯员:严国举)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我们结合上级要求深入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权。”日前,旬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负责人在介绍这项工作时说道。
旬阳检察院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切实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首先该院建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方式、内外协调、领导审批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启动方式上坚持依职权主动审查或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申请进行被动审查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在审查方式上由刑事执行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公诉部门、公安、法院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审查标准,在审查标准上参照逮捕适用条件同时辅之以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的表现作为考量因素。在审查结果上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嫌疑人,在捕后侦查羁押阶段和审判阶段,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该院还建立了在审查结果异议救济机制,建立了羁押必要性说理制度,对于通过审查作出的决定前,向相关利害关系方就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理由进行充分的说理,消除相关利害方的疑惑,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落实,依法维护在押人员权益。2017年,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共审查261人,立案11件11人,变更强制措施11件11人,采纳率100%;其中,依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7人,依申请办理4件4人。
旬阳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人权工作中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