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9 22:13:51 阅读量:
(通讯员 刘世文) 3月16日旬阳县委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张成功对扫黑除恶工作做了专项部署,当晚发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旬阳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跟进各项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长孙自清强调,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要求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在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
突出职能优势,摸排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职能优势,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公安机关,通过查阅案卷、召开座谈会议、案件摸排会议等措施,对近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摸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走访镇村、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查阅案卷,设立举报投诉箱,有效拓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结合旬阳县情,突出打击重点。结合实际,将严厉打击七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一是破坏农村治安秩序、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通过“霸选”“ 骗选”、“ 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二是在房产开发、矿产开采、河道采砂、工程建设过程中,雇黑佣恶、纠结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三是在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托运物流、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犯罪;四是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犯罪;五是聚集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六是涉及“黄赌毒”及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 “包揽讼事”、“ 地下出警队”、“ 职业医闹”等隐形黑恶势力犯罪;七是因“高利贷”引发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涉黑涉恶犯罪。
强化案件办理,突出工作成效。全面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查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依法、准确、有力打击涉黑涉恶涉嫌犯罪行为。 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加大惩处力度。在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国家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严惩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做到不枉不纵。
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以往办理的各类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进行摸底排查,对正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案件实行每案必查、“一案双查”,涉及“保护伞”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其他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确保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建立涉黑涉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分析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特点、打击薄弱环节并提出对策建议,总结工作经验,为党委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布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大案要案好的经验和做法,展示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