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检察院:转变理念 力促民行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6 20:46:55 阅读量:

 平利县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更新执法理念,使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实现民行工作科学发展。

树立全新监督理念,延伸监督触角。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矛盾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化解这些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院打破以往的坐堂办案、等米下锅的工作模式,克服单纯办案、就案论案的呆板方法,以全新的工作思路投入工作,准确定位民行检察职能,对存在的突出社会现象寻找深层次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从即时监督、依法监督的角度入手,力求实现检察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关注群众最现实利益。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提请抗诉多种监督手段,实现监督手段整体的最大化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创新监督机制,积极争取赢得支持。行政执法为维护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实现行政目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院积极争取人大支持,审议通过了《平利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立足民行检察职能,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为更好的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我院紧紧围绕民行监督职能,以有效保护“公益”为出发点,以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专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实践。同时,制定出台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力促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肖飞)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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