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政法模范 践行司法为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2 15:51:31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李希勇)为了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3月12日,富平检察院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模范法官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学习会由副检察长张旭刚主持,政治部李翔部长宣读了市院转发的中央政法委日前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方金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方金刚同志,生于1965年12月,生前任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2017年10月17日下午在合议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2018年1月,人社部、最高法追授他为“全国模范法官”。方金刚同志无限热爱人民司法事业,参加工作30年,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在民商事审判、司法改革、审判理论研究、国际司法交流等多个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方金刚同志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主动到最艰苦、党和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援藏三年期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方金刚同志积极投身司法改革,主动报名到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爱岗敬业,埋头苦干,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带领审判团队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为巡回法庭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会议号召全院干警要以方金刚以及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刘宝奇等英模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负责、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锤炼素质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争做新时代敢于担当、公正司法的人民检察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