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检察:无证驾车本就错 肇事逃逸错上错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01 12:08:12 阅读量:

 (通讯员:刘秀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还驾车上路,本就已经是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又驾车逃离了现场,可谓错上加错。近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刘英提起公诉。

今年40多岁的刘英在旬阳县城区的一家火锅店打工,为了上下班方便,她购买了一辆二手无牌摩托车,并在家门前学着骑了两天,之后便肆无忌惮的上路了。2017年11月11日晚上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刘英同往常一样驾驶着她的二轮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行至城区党家坝大桥南端将道路右侧行人朱凤撞倒受伤,自己也倒地受伤。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刘英竟驾车逃离现场,试图隐蔽行踪,可沿路的监控视频却真实完整的记录了她的逃跑路线。第二天一早,民警便迅速将刘英抓获归案,后经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刘英负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12月4日朱凤经旬阳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现等待刘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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