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用活“三项机制”助推检察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8 22:18:12 阅读量:

 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张强  王艺媛

 

     2016年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从严选拔任命干部的重要举措。自省、市、县“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出台之后,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会研究部署,查漏补缺,将“三项机制”充分运用到检察工作当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在全院形成比、赶、超的良好氛围。既调动了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又为广大干警营造了宽松的工作环境。既使青年干警干劲十足,又使年长干警发光发热,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稳步发展,更好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运用“三项机制”取得的成效

1、领导重视,建章立制。

自省、市、县先后出台“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之后,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院的“三项机制”工作,成立了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三项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广大干警始终保持比、赶、超的精气神。制定简便可操作的绩效奖金发放办法,切实考虑每一名干警的经济利益,使每一名干警都能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齐心协力搞好检察工作,打破了平均分配和旱涝保收的局面。

2、活学活用、效果显著。

1)公开遴选中层副职。为提振士气,充实各部门人员,为各部门补充新鲜血液,院党组经过研究决定在现有年轻干警中公开遴选11名中层副职领导。经过参选干警的个人演讲,全体干警的综合评议,最终择优任命11名中层副职,在年轻干警中引起极大反响,为年轻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

     2)认真落实员额检察官工作。为积极响应高检院、省院的要求,顺应司法改革的潮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复审、民主测评、笔试、党组评议、面试、结果公示等环节共遴选出15名员额检察官,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员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部门,切实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警成为业务骨干,让员额检察官为自己所办案件真正负责,终身负责,增强了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3)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为提高办案效率,整合办案资源,根据高检院、省院的要求,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按既定的时间表、任务图完成内设机构的改革,将原有的13个部门按照职能整合为四部一室。按照“三项机制”精神要求,依据干警勤、能、德、绩、廉的表现,经过院党组研究决定重新配备了四部一室的正、副部长和正、副主任,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内设机构的改革任务。

4)按时发放绩效奖金。依据司法改革的要求和本院检察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本院绩效奖金发放细则,关乎每一名干警的切身利益,主要以干警的现实表现为依据,对全体干警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使广大干警得到真正的实惠,是干警干劲更足、信心更大。

二、运用“三项机制”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

部分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认为运用、落实“三项机制”是院党组的事,和自己关系不大,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不被问责,不敢大胆积极的创新,害怕干的多犯的错误就多。

2、宣传力度不够。

将“三项机制工作已融入到日常检察工作当中,按照上级的要求报送了“三项机制”方面的材料,但是结合本职工作对“三项机制”宣传的还不够,很少有“三项机制”方面的材料见诸新闻媒体和报端,外界对本单位开展“三项机制”的情况知之甚少。

3、“三项机制”运用不够充分。

在日常工作中行对于鼓励激励,能上能下运用的较多,而对于容错纠错运用较少,对于“三项机制”工作的开展不均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对“三项机制”的学习。

巩固“三项机制”的学习成果,积极采取适合本单位和检察工作实际的措施,不断提高干警学习、运用、执行“三项机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干警入脑入心。

2、加大宣传力度。

不断提取和总结运用“三项机制”的先进成果,在有分量的新闻媒体上加大对本单位运用“三项机制”好的做好、好的成果的宣传,提高本单位运用“三项机制”的知晓率,听取不同声音,接受各方监督。

3、均衡运用“三项机制”。

既要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又要容错纠错,区别对待,不能一棒子打倒犯错误的干警,要给干警留有改过和重新来过的机会,真正使每一名干警感受到“三项机制”带来的新鲜气息,使每一名干警鼓足干劲干工作。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