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3 11:00:14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增大增快,社会文化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愈来愈加明显。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2017年,陕西省丹凤县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5人。笔者结合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历以及对相关刑法理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犯罪成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涉案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今年丹凤县检察院受理的5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其中4人的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下。也就是说,在当前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中,这些未成年人没有接受完整的基本法律的学习,法制观念淡薄。
(二)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享乐性、侵财性。在我国目前经济转型时期,不可避免的导致部分人收入差距的不均及贫富差距的加大。尤其是未成年人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其贪图一时的物质享受,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涉案未成年人对金钱利益的追求成为其主要的犯罪动力。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各种因素同时作用的结果,但是综合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这一时期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处于不成熟性、不稳定性,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而影响他们的行为,使其产生畸形的思想,从而可能实施犯罪行为。尤其是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很多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孩子长时间留守山区,导致其内心孤僻、自卑,渴望独立却没有自己的经济能力,当积累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他们的畸形行为就会爆发。这种情形下极易导致他们侵财性的犯罪心理产生,待时间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转化成他们的行为,实施犯罪。
(二)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是社会组织的最小细胞,家庭的稳定给社会的稳定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未成年人的走上社会的首属环境就是家庭,对其一生或许都有奠基的作用。一个家庭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遭到破坏时,如父母离婚,子女的内心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形成一种反社会心理等情绪,引发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未成年人的大多数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而且学校是我国目前相对正规、相对专业的教育模式。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模式也显示出了其不可忽视的弊端。比如盲目的追求对“尖子生”的培养,忽视了对“后进生”的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脱节;教育方式的保守落后;尤其是农村教育资源的严重落后,师资力量“少、差”等综合素质相对较低等现象,导致青少年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尤其是基本的法治观,从而让他们视法律的不存在或者侥幸心理,陷入了“失足”的陷阱。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一)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让青少年刚刚走入社会感受到阳光、正义。家长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摒弃一些传统观念,尊重青少年的成长选择,正确、健康的引导青少年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家长要时刻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尽量给青少年树立积极的榜样,尽量注意培养青少年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努力培养青少年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心态和人生志向。
(二)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正面能量。学校教育在青少年的人生中占据大多数的时间,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加之青少年时期辍学率相对较高,很多农村青少年没有得到应有的学识教育和道德教育,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观。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加大学校教育力度,摆脱传统的“尖子生”优惠思想和“后进生”就要挨打的教育理念,做好学校特有的社区矫正功能,让青少年全面接受德智体美劳全面的均衡发展,采用各种形式的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犯罪。
(三)完善未成年人司法预防和保护制度。与成年人不同的是,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特征,身心还处于不断健全和稳定的状态。因此,不论是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形式上,还是在未成年人犯罪审理的过程中以及刑罚处罚的执行过程中,时刻坚持“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思想,让青少年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
(四)社会要努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成长氛围。各类社会媒体宣扬社会的真善美、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全社会开展扎实的“净网”活动,让一切围绕在青少年身边的各种价值导向、文化理念体现绿色、健康、环保,有条件的社区、农村适当的建立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有效排除化解青少年成长中的困惑和烦恼,共同为他们撑起一片法律蓝天。
(作者系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刘凯)